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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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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年终封账及编制2016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2015-12-03 11:45  

校属各单位:

因年终财务决算,计划财务处事业结算科将于2015年12月15日停止本年度报帐工作,2016年报帐时间另行通知。

2016年财务预算从即日起开始填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编制2016年预算前应认真分析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清理本单位各项欠款,办理报销业务。

二、预算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责任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梳理单位职责和任务,务必保证单位预算的完整性。学校预算原则上不做调整,对年初没有预算安排、在年度中又必须支出的项目,各单位应先填写立项报告,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

三、各预算责任部门编制预算时要依据2015年本单位的预算额度,充分考虑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2016年的工作安排情况,合理测算2016年的预算总额度,不得虚报预算额度,虚报预算额度会影响单位绩效评价得分。

四、各预算责任部门按照《燕山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燕山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补充说明》(文件可在计划财务处网站上查询)的规定,编制本部门责任范围的财务预算。

1.公务费由计划财务处根据定额标准及编制情况测算;

2.业务费由预算责任部门严格按照计划财务处发布的业务费分类编制预算,并提交经费使用说明及经费测算依据;

3.专项经费由预算责任部门根据项目情况据实填报,并提交经学校批准立项的批复文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的精神,为了提高预算资金绩效,2016年预算将以绩效目标作为评价项目是否列入预算的依据,各单位在报送2016年专项项目时应报送项目绩效目标。需要分配至其他单位的项目应明确分配对象和对应分配金额,避免无明确分配计划、打捆申请项目经费。

五、其他要求

1.为了方便汇总工作,请按照规范格式填报预算,否则返回修改。

2.预算材料以A4纸打印。

3.材料由预算责任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送时间要求:2016年12月18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计划财务处9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usuan904@163.com

附件:预算申报表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3日

附件【附件:XX单位财务预算申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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