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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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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差旅费相关表单及明确填报要求的通知
2025-10-17 11:14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我处对“燕山大学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及“网上自助报账系统国内差旅报销模块”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就表单填报要求结合现有规定予以明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单调整内容

1、“燕山大学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中,新增“职务/职称等级”栏目,并同步明确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

2、“网上自助报账系统国内差旅报销模块”中,在“出差人姓名”填报处细化“职别”分类,调整后具体分为“管理岗-省级、管理岗-厅局级、管理岗-其余人员、专技岗-院士、专技岗-正高、专技岗-副高、专技岗-其余人员”(详见附件2)。

二、预算责任部门经费报销标准及填报依据

预算责任部门经费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燕山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4〕126号)执行,重点强调以下规定:

第七条规定“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第十四条规定“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专业级别执行以下标准:

院士及相当水平人员,参照管理岗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标准;

教授等正高级职称人员,参照管理岗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标准;

其余人员,参照管理岗其余人员标准。

对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使用部门行政经费出差的仍按管理岗位级别标准报销,使用科研经费及学科经费出差的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

三、纵向、横向科研经费报销标准及填报依据

纵向、横向科研经费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燕山大学科研项目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和使用规定(试行)》(燕大校发〔2024〕23号)执行,重点强调以下规定:

第七条规定“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分为三级:1.院士、国家级人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其余人员。

第九条规定“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酒店住宿。”住宿标准分为三级:1.院士和国家级人才;2.高级(含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其他人员。

四、表单填报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出差人员填写出差审批单和网报单时,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务必下载并使用最新版“燕山大学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下载链接https://cwc.ysu.edu.cn/info/1024/1171.htm),不得使用旧版表单;

2、按照《燕山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4]126号)及本通知明确的职别分类、标准对应规则,准确填写出差人员的职称或职务信息,确保表单内容与报销标准匹配一致。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附件1:燕山大学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更新标注.png已下载
附件【附件2:网上自助报账系统国内差旅报销模块中出差人员职别更新标注.png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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