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成员:
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科研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 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及《燕山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3】2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的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专家咨询费(评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评审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发放标准如下:
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会议咨询:500-800(人/天)(第1、2天),300-400(人/天)(第3天以后);通讯咨询:60-100(人/个项目或课题)。
其他人员:
会议咨询300-500(人/天)(第1、2天),200-300(人/天)(第3天以后);通讯咨询:40-80(人/个项目或课题)。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专家咨询费(评审费)据实列支,经研究决定,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经学校计财处核准发放的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均直接打入发放对象的个人银行卡,不得由他人以任何理由代领。
新的《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发放表》见附件,也可在科研院网站下载,办理时需同时提交《发放表》的电子文档。
科学技术研究院 计划财务处 监察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