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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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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汇款流程及相关材料
2021-12-08 15:16  

一、税源登记备案(合同备案)

合同必须以燕山大学名义签订,并明确以下内容(外文合同需要附中文版盖章合同)

1)收款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如为个人需注明护照号、出生日期、性别、手机号,且合同后附护照复印件)、传真号、国家(地区)、联系人、联系电话。

2)合同名称、合同字号、服务内容、作业或劳务地点、在华作业或劳务人数、合同币种、合同金额、付款次数、合同期限、签订合同日期、税务代理条款(即合同中需约定税费由燕山大学代扣代缴)(合同的签订日期要合理,即签订日期应在提供服务开始时间之前)。

注: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未按时向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支付备案

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时,应向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三、银行办理汇款业务

办理外汇业务时,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材料:

1合同(与税源登记备案合同一致)

2收款人护照复印件(对私汇款)或者形式发票(对公汇款)

3、全英文的收款信息(附表)

1收款人账号

2收款人名称及地址

3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

4)收款人开户银行清算代码(SWIFT CODE

5付款附言

四、纳税申报

境外汇款后计划财务处按税务机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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