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教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号)和《燕山大学暂付款管理细则》(燕大校字〔2021〕228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暂付款清理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付款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是账龄一年以上的暂付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个人借款及预借票据等。
二、清理时间
清理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7日。
三、暂付款信息查询方式
各单位及教职工通过一网通办查看各单位及个人名下暂付款(查看方式见附件1)。
四、清理方式
1.对于转入个人账户的借款,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将资金交回学校。
2.对于各类设备、材料、工程等预付款,及时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并办理核销手续。
3.确因特殊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核销手续的,填写《各类借款延期冲销申请表》(附件2),说明不能核销的原因、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还款时间等,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版,发送至邮箱:ysujccyjs@ysu.edu.cn。
经办人个人原因、单位管理原因造成的不能核销借款不在延期冲销范围内。
4.对于已提交借款延期冲销申请,但未能按照申请中承诺日期完成核销手续的,不再办理延期手续,必须尽快完成核销工作。
五、逾期暂付款处理措施
对于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仍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暂付款,按照《燕山大学暂付款管理细则》(燕大校字〔2021〕228号)规定处理:
1.对于未按期核销的暂付款,采取冻结该单位或项目报销业务。
2.对于未按期核销暂付款较多的经办人,暂停其办理财务手续资格。
3.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将逾期暂付款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不能核销的原因等情况向学校汇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暂付款清理工作,务必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教职工,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借款冲账手续。
暂付款核销业务联系电话:科研结算业务:8065119,事业结算业务:8057066。
附件1:暂付款查询方式
附件2:各类借款延期冲销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