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收费科每天根据到账汇款单打印学费票据,并将发票转给学生所属学院,由学院辅导员发至学生手中。如果存在学费已经批扣并且生源地贷款已汇至学校账户的情况,请学生拿身份证件、学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卡到收费科办理退款。相关具体情况如有疑问请咨询计划财务处收费科(世纪楼103,电话:8074809,联系人:龚老师)。